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以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對
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五年十月五日之公佈,內容有關(其中包括)可換股票據、本
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之公佈,內容有關(其中包括)建議派付末期股息及
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七日之公佈,內容有關股東週年大會按股數投票表決結
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董事會建議派付末期股息。派付末期股息已於股東週年大
會上獲批准。因此,可換股票據的換股價由每股換股股份0.934港元調整至每股換股股份
0.802港元(「調整」),而根據可換股票據之條款及條件,將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佈日期,可換股票據之尚未償還本金總額為11,000,000港元。當調整生效時,本
公司於悉數轉換可換股票據後將發行之換股股份最高數目將由11,777,302股股份增加至
於本公佈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吳毅先生及陳國雄先生、非執行董事吳鎮科先生